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顺昌炼石2025-2027年粘土(弃土)询比采购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水泥)现计划于近期开展公司权属单位顺昌炼石2025-2027年粘土(指工程建设项目弃土,下同)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sncgxj20251031-QT)。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权属企业:顺昌炼石2025-2027年生产所需的粘土(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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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品种 |
交货地点 |
月计划采购量 (吨/月) |
运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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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炼石 |
低硅弃土 |
顺昌炼石粘土堆场 |
3000 |
汽运自卸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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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硅弃土 |
3000 |
汽运自卸车 |
(二)质量要求
低硅土:(1)Al2O3≥18%;(2)水分≤20%;(3)所供粘土不许带有树枝、砖头、水泥块等杂物;现场发现???span>500元/车,造成堵料,罚款2000元/车。
高硅土:(1)SiO2≥80.0%;(2)水分≤20.0%;(3)所供粘土不许带有树枝、砖头、水泥块等杂物,现场发现罚款500元/车,造成堵料,???span>2000元/车。
(三)合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合同期内价格不变。
二、报名单位需具备的资质或要求:
1.合格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发票人名称与公司注册名称一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报价人供应的粘土(指工程建设项目弃土)须为合法开采,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要求承运方标载运输,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运输抗风险能力,可承担全部运输过程中一切因素造成的损失。
(2)取土点需经我公司取样化验后,符合质量要求方能运载至我需方,若改变取土点需提前告知使用单位。
(3)承运单位组织的运输车辆队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所涉及到的一切责任由承运方承担与托运方无关。
(4)承运方须按需方安排运输量完成运输任务,装卸及过磅工作需服从管理员指挥。
(5)途中撒漏需及时清理,否则清理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6)装载数量以需方进厂过磅量为准。
4.报价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且可满足我方需求;
5.报价人须对所报价格准确性负责且在福建水泥各基地没有未处理的质量事件(包括退换货、赔偿、售后服务等);
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报价无效且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报名须知:
(一)福建水泥采购门户网站(https://pur.yonyoucloud.com/fjsn/cashome.html)。
(二)报价单位须到上述网址找到询比采购项目、并下载附件《询价暨报价单》,根据文件要求填写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至采购门户网站,报价时间:以采购云平台询比时间为准。
(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8561772。